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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學院黨委結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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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學班:
為激勵永利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開展2015-2016學年國家獎學金初評的通知》的有關精神,結合永利實際,現将永利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永利全日制本科學生中特别優秀的學生。
二、基本條件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2015-2016學年成績年級排名前10%),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獎勵标準和名額分配
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8000元,本次獎勵總名額為4名。
四、評審标準
根據教财廳函〔2010〕16号文件規定:“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實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制度的學院,如将綜合考評成績作為國家獎學金考核指标,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
五、評定程序
1、符合條件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同學下周一(10.24)上午九點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内容含政治面貌、專業成績、英語計算機普通話過級、校級以上榮譽(含校級)、競賽獲獎、專業實習等情況詳細介紹;
2、學院評審工作組确定初審名單,上報學工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3、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公示、确定。
六、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學院成立由黨總支書記為組長、院長、黨總支副書記為副組長,年級輔導員,班主任和學生代表參加的院系評審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評審推薦工作的領導、組織、教育、管理和評定工作。
2、嚴格要求,加強監督。此次評審推薦的獲獎學生必須是學院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特别優秀的學生;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的學生在一年内出現違反校紀校規、生活鋪張浪費、考試考查中有補考科目或舞弊行為,将追回已獎勵的款項,并取消其下一次受獎勵的資格。
3、材料規範,報送及時。
新聞與傳播學院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