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校規校紀、院規院紀,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促進良好校風、學風的養成,現對學生節假日提前離校或不能按時返校作出相關的規定說明。
1.學生應按規定放假時間離校或返校。對節假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返校的學生,查處一次即給予全院通報批評,達兩次及以上者,給予院級相應紀律處分。
2.節假日前後确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者,應持相關證明,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經批準後方可;未能按時返校者,須經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一起電話請假,經批準後方可。返校後持相關證明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3.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在評優活動,資助、發展申請中,學院将作如下處理:違規一次者,同等條件下取消違規者資格;違規兩次及以上者,實行一票否決。
4.僞造假條、私自篡改假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編造謊言請假者,一經發現,将按照校、院級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并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5.節假日前後請假、曠課的學生,課程平時成績的扣除嚴格按照新聞與傳播學院課堂學習行為規範執行。(節假日前後請假、曠課,将按其餘時間的2倍扣除課程平時成績)
6.按照我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結合永利實際,請假1天以内由輔導員審批;請假1天至3天須報學院副書記審批,至4-7天須經院長審批,7-15天經院長審批并報教務處審定;請假15天以上上報主管校領導批準。
7.節假日: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節、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寒假、暑假。
新聞與傳播學院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