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财務票據專項自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09-17浏覽次數:54

      根據《省财政廳省公安廳省審計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在全省開展财務票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監發[2015]14号)和學校《關于做好财務票據專項自查工作的通知》(校辦發[2015]33号)精神,結合永利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永利财務票據專項治理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範圍
    1、自查時間階段: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自查人員:凡在自查規定的時間段内發生過報賬行為的全院教職工
    二、自查内容
    1、财務支出中有無列支禮品禮金,發票内容金額是否真實。
    2、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發票内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齊全、标準是否合規。
    3、内容為“辦公用品”、“副食”的發票内容是否真實。
    4、電腦耗材、材料印刷、購置費、資料費等發票内容是否真實,金額是否真實。
    5、是否存在往來票據作支出憑證的現象。
    6、其他情況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此項檢查工作自發通知之日起,到2015年12月底基本結束,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和整改落實三個階段。
   1、自查自糾階段(9月30日前)
  (1)由杜建東書記、沈嘉達院長牽頭,由黨政辦主任方擁軍負責自查自糾學院公務層面上的所有财務票據。
  (2)各位教職工自查自糾個人所發生的所有财務票據。
  (3)自查自糾要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對自查出來的違紀問題,必須如實報告,不得隐匿不報或少報,否則一經查出,将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4)自查結果填寫到《單位經費支出票據使用自查違規情況統計表》(在文末附件中下載),填好後于9月30日前将表彙總到黨政辦主任方擁軍處。
   2、重點檢查階段(10月8日),配合學校工作。
   3、整改落實階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學校将對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做到财務違規問題處理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學院将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健全完事制度,強化源頭治理,建立财經紀律的長效機制。
 
 
 
新聞與傳播學院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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