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工作,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工作作如下規定:
1.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高度注意安全問題,遵紀守法,遵章守規,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産安全;
2.永利以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和領導學生實習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實習安全教育,強化實習安全紀律,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3.遵守實習單位的工作規範,愛護實習單位财物,服從領導,尊敬指導教師,對實習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有禮貌地提出,請求實習單位予以重視和解決;
4.實習期間非實習單位工作安排,原則上不能離開實習單位,個人原因須短時離開實習單位的,須個人書面申請經簽字(有帶隊教師的由帶隊教師,無帶隊教師的由實習單位領導)批準後才能離開;
5.實習期間嚴禁參與酗酒、抹牌賭博、打架鬥毆等各種不良活動;
6.保持聯系,無教師帶隊的實習生,實習期間每月15、30日與院實習指導教師電話彙報實習情況,彙報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内容,未彙報者每次在實習成績中扣5分,未按時彙報遲2天之内者每次在實習成績中扣2分;
7.實行安全責任一票否決制,由于自己的原因出現安全問題者除承擔安全責任外,實習成績為不及格。
新聞與傳播學院
2009年11月5日